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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房子了,可是我老婆说要只写她一个人名字,我想知道那要是离婚房子有我一半吗

离婚 2022-10-31 0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写了女方名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不一定一人一半。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房子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般情况下,房子只写了一人名字,原则上该房子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但是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哪怕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对该房子享有同等的分割权利。当然,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只写了自己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也是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这也就是看购买房子的款项来源,来确定房子具体是属于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内房产只写一方的名字,如果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那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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