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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过期商家不承认

消费者维权 2022-10-31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盛行时代,消费者的维权,首先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其进行协商,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相关的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你使用了该产品后发现过期了,你要提供证据(如购物小票)证实你在该地方购买食品;你购买时该食品已过期;你购买该食品的的价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除赔偿损失外,消费者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的,处2000以上50000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网购产品维权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可以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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