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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介签的合同是做满一个月,然后没有做满就扣工价合同上是这样的,然后我们在厂里面被主管开了,没有做满一个月现在要降工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31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与劳动者进行了协商达成一致降薪是合法的:无故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签订用工合同后不可以随意降薪。降薪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要求单位支付工作报酬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主张单方变更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签订用工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意降薪的。降薪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劳动合同要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得随意损害劳动者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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