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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来了急诊后要做很多检查,但是时间会来不及。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生私自决定给患者做了手术,会违法嘛?

医疗纠纷 2022-10-31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实施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是不可以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且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是不可以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且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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