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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法律文书你看行吗

综合法律 2022-10-31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代写法律文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一项。律师代写法律文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并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法律文书的专业活动。
    首先律师代写法律文书反映的是委托人的合法意志,并且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代书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撰写,代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代写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等等。
  • 法律文书是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一般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在上述案件中使用的。例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就属于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文书的作用:
    1、正确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
    2、反映诉讼和非诉讼的忠实记录;
    3、保证诉讼和非讼活动顺利进行,反映办案质量;
    4、考核司法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尺度;
    5、对立法和执法有借鉴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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