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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情侣关系怀孕了打胎!身心受到了伤害!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离婚 2022-10-31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
  • 女方在未婚时打胎,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打胎行为的,男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同居恋爱期间男女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只有领证结婚后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恋爱期间流产,男方既没有侵权责任也没有其他法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女方赔偿。
    如果女方以身体受到伤害为由请求补偿,最多只有医疗费的补偿,而没有精神损失和其他的赔偿,所以,作为女方在恋爱期间要懂得保护自己。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恋爱关系造成的身体受损害的后果,因为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法院是不会支持相关补偿的请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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