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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家全款买房,写的老公妈妈名字,结婚前已经把他家的房产证上写我和老公的名字了,现在要是离婚了我能分到一半房产吗

离婚 2022-10-31 2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公婚前的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一般是不能予以分割的。如果在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的,则房产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对方购买的房产,然后登记在己方名下,那就属于房屋的赠与,房屋仍然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婚后加名的房子。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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