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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有个朋友因打架被关拘留所,用什么方式可以去看望他呢,想给他送点吃的穿的

综合法律 2022-11-01 0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时,亲属可以送东西,可以向被拘留人送一些换洗衣服或者零花钱、健康书籍等,不过会经过检查和登记。各地看守所管理方式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看守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所送的东西须经过检查和登记。
    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 刑事拘留是可以送衣服的,不过送的衣服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时,是不能与家人会见的,只能与律师进行会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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