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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身份证还有一个月到期,在此之前可以正常使用吗

综合法律 2022-11-01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过期一个月不能用。身份证过期后即是无效身份证,公民就不能再对其进行使用了。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及时去户籍部门换领新证,公民在领取新证后,必须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过期以后一般不可以用。但若当事人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持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身份证过期是不能用的。因为到期后会被公安机关注销,无法通过磁条认证身份。且一般情况下,身份证过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换新,且在此期间,持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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