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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跟他前夫协议离婚的时候,孩子归男方,但是十来年一直是我们在扶养孩子,期间他也没出过什么费用,请问他有权要走孩子吗?以后我们老了,孩子有没有权利不管我们了

离婚 2022-11-01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抚养权是能强行带走小孩的,但是最好是由双方协商。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原则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一方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直接带走子女一般不犯法,但属于不当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
    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一方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直接带走子女一般不犯法,但属于不当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如果抚养权归你,想把儿子带走抚养可行。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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