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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干活没?刚刚才帮我联系,没有门禁卡,也没有工资卡,只有工友在一起干活,在工地上受伤了,能否能否真正和他有劳务关系

工伤赔偿 2022-11-01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去申请认定工伤就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得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再去申请认定工伤,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你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在工地上受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侵权责任人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如果职工与其兼职工作所在的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单位开始用工的,算是有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则在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单位开始用工的情形下,也算是有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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