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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厂房合同没到期但是房租付到明年4月了我可以搬走吗

房产纠纷 2022-11-01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迁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没有到期租户不搬走是合法的。房东与租户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即合同到期后,租户应当搬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可以强行搬离,双方应当先行协商,租赁关系终止租户拒不搬离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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