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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我提供的工资卡,在我离职后不知情况下,打钱转钱属于逃税吗

劳动纠纷 2022-11-01 10: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找银行,协商,或者起诉对方
  • 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的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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