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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下,子女上小学可以申报专项扣除吗

教育 2022-11-01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项扣除的比例: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扣除,不能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200元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提交纳税人本人、子女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由单位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 纳税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提交纳税人本人、子女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由单位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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