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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底薪,没有干满一个月,绩效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22-11-01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的绩效工资也属于工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薪酬和绩效的区别:如果是总薪酬,是包括绩效在内的,绩效是单位对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员工所支付的报酬;如果是基本薪酬,则属于底薪,不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一般也有底薪,而绩效需要完成一定的任务指标才有。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相关。首先根据企业净利润来制定整体员工工资总额,再根据工资总额制定计件工资与基数,大致是生产数量×计件工资×基数=绩效工资,这是一般公司的计算标准。
    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系数计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绩效考核分数来计算,另一种是根据绩效考核等级来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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