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全款认购合同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22-11-02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认购金的处理如下:按约履行的,认购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单方违约的,无权请求返还认购金;收受认购金的一方单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认购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先交首付再签购房合同不合理,一般是先签订合同然后再交首付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认购金的方式是:按约履行的,认购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单方违约的,无权请求返还认购金;收受认购金的一方单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认购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