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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借款人在我这接了一笔款,但打入另一人的账户,承诺给付一定利息,有借款人的借条,但借款人跳楼身亡,这钱还能要回吗?

债权债务 2022-11-02 0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进行起诉,是否能打赢官司还要看案件具体情形。他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没有借条,只有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如果对方没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该转账是因为双方存在其他的债务纠纷的话,那么就推定该债权成立对方有义务偿还该债务。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同样可以证明债务人的借款事实,当事人可以凭借该借条向债务人索要钱款。《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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