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忘记被告家庭住址了可以起诉吗?

诉讼 2022-11-02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别人需要先确认在诉讼时效内且符合起诉条件,如果都符合需要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等待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不知道被告的住址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已有的信息能确定被告是谁的,即使不知道被告的住址,也会立案进行公告送达。人民法院通过已有信息无法明确被告的,属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让当事人提供能确定被告的住址信息,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
    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打官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就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兴安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