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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继父以我的名义和贷款买了房子,合同是继父签署的,首付是他们交的,这个房子属于我的吗?

房产纠纷 2022-11-02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父母购房房产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子归该夫妻一方所有,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要想让房子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签署相关的约定,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一方在买房时,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并只写一方的名字,明确说明该房子只给一方,那么该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父母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那就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当初不是赠与的,并且有证明是借款的证据的话,那房屋还是夫妻为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款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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