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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流程

诉讼 2022-11-02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如工商行政机关对有贩运、销售违禁物品的人的物品的扣押。包含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
    (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 你好,您的行政强制措施单上有的,您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进行诉讼
  •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主要有实施条件、决定、实施及执行结束四大部分。行政强制主要是对有履行行政决定义务的公民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一)至
    (六)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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