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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行政拘留10天,但是疫情没有执行,已经过了20天一直没有通知执行,后面还要执行吗

行政诉讼 2022-11-02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十五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指的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结束后在一般情况下是会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仍然实行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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