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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她还有权住在前夫家吗

离婚 2022-11-02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是还可以住原来住房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住原来住房。但如果该房屋依法认定为另一方个人财产,且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居住的,则当事人不可以继续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妻子若为房屋所有人的,则有居住权,若房屋为丈夫所有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妻子是否有居住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若妻子为房屋所有人的,则有居住权,若房屋为丈夫所有的,能够由双方协议决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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