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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卖吗?

房产纠纷 2022-11-02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其下覆盖土地为集体所有,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仅能由本集体内成员获得,不允许集体成员以外人员获得,因此小产权房仅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进行买卖,不能向集体成员以外人员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小产权房仅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进行买卖,不能向集体成员以外人员出售。小产权房指的是建设在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其下覆盖土地为集体所有,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仅能由本集体内成员获得,不允许集体成员以外人员获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小产权房一般是不能买卖的,其房屋产权不能进行转让。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书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进行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村政府颁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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