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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男方不肯结婚,不能办理准生证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2-11-02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办准生证,由当事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申请。现在已经取消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没结婚无法办理准生证,未婚生育属于违法行为,不可能该给办理准生证。但是现在全国都取消准生证的办理服务,所以也没有准生证的办理服务,但是需要生孩子的,建议结婚再生,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 没结婚准生证一般是无法办理的。未婚生育属于违法行为,不可能该给办理准生证。但是现在全国都取消准生证的办理服务,所以也没有准生证的办理服务,但是需要生孩子的,建议结婚再生,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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