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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委托亲人在现场处理,算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22-11-02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属于逃逸。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因为自身受伤前去医院治疗或者救治伤者等原因,并且积极履行了出险通知等规定的义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轻微交通事故中离开现场是逃逸。逃逸的认定与事故的严重程度没有直接关系。若离开现场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其责任,则认定为逃逸。逃逸一方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不一定算逃逸。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的,不能认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如果当事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两车轻微碰撞后离开现场的,算逃逸,可处二百至二千元的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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