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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判了无期都有3年了,法院这才执行没收全部财产才还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22-11-03 0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是暂时无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在发现有财产后,恢复执行;如果确实无财产的,则终结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时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九条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附带民事裁判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一)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被撤销的;
    (二)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四)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五)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追缴。
  • 针对没收财产什么时候执行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很直观地理解法条就是本题的答案,如果被判处没收财产的,执行时间就是判决生效之时。实践中来说,为了确保案件最终的执行到位,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相关司法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因此,该部分财产在判决生效前也是无法转移的,一经定罪,判决生效,财产立即就会被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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