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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子里开铲车,埋了个人,是他自己掉下去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常施工,导致人家死亡,铲车司机负什么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1-03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地面施工致害的,责任一般是由施工人来承担的。即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工人工地上死亡,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亡保险待遇;属于他人侵权造成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属于意外情形的,由已故职工近亲属自动承担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地摔死人视情况而定可能由施工单位、发包公司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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