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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检察院会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1-03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中超期羁押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是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法院超期审判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 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等。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
    纠正超期羁押的程序:
    (一)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的,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
    (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超期羁押的,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 超期羁押的处理: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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