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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一套新房原价是120,男方先购买首付70万,向银行贷款50万,结婚后女方把银行贷款50万还清了,房产证写了双方的名字,那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是两个人平分,还是?

离婚 2022-11-03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增值的计算,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的,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以下为大家解答关于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分割的问题。第一,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如果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该房屋增值部分;第二,房屋增值部分不是简单的理解为该房屋购买时的价格与离婚时的价格差,例如,购买房屋时的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该房屋价格有168万元,该房屋增值部分不是简单的理解为168万元减去100万元。
    该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婚后已还本息、购房合同款、已还本息、现房屋价格有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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