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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我是女方,育有一女,现在刚满一周岁零8天,在离婚一事上已经达成一致,可是女儿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我不想要孩子,我有固定工作,每月2260元(包含养老保险等在内未扣除),扣完也就1500元左右,没有独立住房,父母离婚,母亲有病,现和孩子在父亲房子居住,母亲也在此居住,没离婚之前,孩子白天一直是保姆带着,晚上我俩带,孩子每月平均花销4000左右。男方条件:婚前有一90平住房,固定工资每月4000,已分居一年,目的是逼我离婚,他父母也离婚,每人每月工资5000,可是一直在一起过,现在海南居住,那边有住房,他也不想要孩子,并且声称给孩子每月1200元的抚养费,这点钱根本不够抚养孩子,我还得上班,没有房子住,还得照顾母亲,请问法院判决的话,判给我俩谁的几率大?咨询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可是女儿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这点钱根本不够抚养孩子,判给我俩谁的几率大?

离婚 2019-06-05 0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则另一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1、如果感情破裂,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婚姻案专业性强,宜请专业人士策划,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 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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