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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车主是我,车子归男方,现在他不还车贷,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1-03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车贷没还完离婚时将车子的所有权和贷款一并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获得车子所有权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车贷一般而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至于具体怎么还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过错,收入状况等等。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车贷,应当使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在离婚时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议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车贷没还完的,离婚时需要将车子的所有权和贷款一并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获得车子所有权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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