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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的女方名字离婚房子属于谁

离婚 2022-11-03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的房系男方出资但登记女方名下的,离婚房子的归属一般由双方协议确定,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出资、登记情况,依法判决房产归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内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房产,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的,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均可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对于该房子,双方先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最后房子所有权可以归出价高的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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