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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有一套还房,房产证上是我和两个小X的名字,但是小X判给了他爸,这种事情如果打官司让法医判,房子应该归谁?

离婚 2022-11-03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都想要房子法院的判决规则是:应当先确定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考虑实际情况,哪一方可能住房可能困难一点,就把房子判给其,然后由得到房子的补偿给另一方。
    具体还是看法官的裁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房子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则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写了两个人名字的,离婚时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自行协商归属问题,能够就协商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对房子进行分割;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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