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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入职一家公司上班两天下班后人事发消息说我不合适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1-03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入职三天,觉得不太合适,可以提出辞职。辞职的理由可以有很多种,比如说感觉自己无法适应这份工作,或者觉得公司的氛围和自己不是很搭,或者说家里有变故之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员工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员工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人事应当积极与员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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