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想解除同居关系,男方有配偶,在十五年前,强奸了我,我认命,成了他的小三,但这男人这十几年都没有信任过我,一直怀疑我背叛他,所以一直折磨我,打我,骂我,我父母兄弟又胆小怕事,怕我离开他这个男人报复,也怕我儿子被他抢走,因为这个人在我这里有钱有关系,他威胁我敢离开他,要对付我的家人,儿子要送到我永远见不到的地方,他不给我钱,一个月只给3000块当伙食,其他需要的,他带我一起买,不许我出门,出去就要打电话给他,如果没打,出去就要打我,也不许我交朋友,女性朋友也不可以,我想起诉他,也要儿子,请律师帮帮我,谢谢!

离婚 2018-12-28 01: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你们如果是在94年2月份之前同居的,是事实婚姻关系,要通过法院判决解除;
    2、你们如果是在94年2月份之后同居的,可以自行离开,可以结婚,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
    3、建议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处理小孩抚养权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算重婚吗? 如果他们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就属于事实上的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特征: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文章也就婚姻法修改后的新问题。新情况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力求去解决存在的问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