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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房产证上想要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22-11-03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去掉购房合同上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是在房子产权证还没有下来的时候,能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新的购房合同才能去掉一个名字,若是房产证以及下来了,那只能通过赠与的方式,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房子还在贷款中,可以先将贷款还完,然后再在房产证上除名。如果暂时不能还完贷款,但是又急需更改名字的,可以去银行请求银行提供同意函,然后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除名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要钱,需要交纳手续费。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是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变更,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交登记费,按件收取。并且登记费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是不同的,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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