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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公安局抓起来一直都是在看守所都已经半年了为什么没有判刑,也没有说什么时候放出来

刑事辩护 2022-11-03 2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是被拘留在哪里的呢
  • 刑事拘留期满之后,如果经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会放人。如果当事人被采用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种非羁押性的措施,也不会被拘留。如果认被批捕的,就会转为羁押继续在看守所。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看守所已关押九个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能无罪释放。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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