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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到了50岁,没有交够合同可以继续交吗

劳动纠纷 2022-11-04 0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的
  • 超过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但可以签订返聘协议,建立劳务关系。劳动者60岁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
    一、二项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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