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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问题,男方瞒着妻子所借的债务妻子需要偿还吗

离婚 2022-11-04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债务妻子要偿还的。但仅限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若为男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前述范围的债务,则女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欠的债为夫妻共同债务时离婚之后另一方需要进行偿还。如果是当事人在瞒着配偶的情况下所欠的非法债务,或者借钱用于经营但经营所得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这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的债务问题妻子不一定要偿还。如果该债务是丈夫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则债务应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对此没有偿还的义务,由丈夫自行承担。如果丈夫是因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夫妻生产经营背负了债务,那么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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