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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我的车左拐,直行车辆撞到我的左侧后门,定责怎么定

交通事故 2022-11-04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都是辅路让主路行驶,所以主路和辅路正常碰撞的情况下一般是辅路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有辅路的车道,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过权。因此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一旦发生事故,辅路车辆将会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 对交通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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