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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手术后能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赔偿 2022-11-04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手术后伤情相对稳定时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而在此之前,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评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

  • 二次手术一年半能做工伤认定。二次手术的,属于后续治疗费,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营养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误工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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