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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借我钱一开始说是还下信用卡,后来又借钱说是过几天就还,直到借了有个8万来块钱,我才知道是去赌博了,他说赢了钱就还我,我想着还了我钱就行,就这样他又陆陆续续的借钱,一共有十几万,最后他赌博输了,说是没钱还我,我让他还钱,他没说不还只是说有钱了就,现在拖了好几个月仅仅给了我几千,我让他写借条,他不写,还说让我去起诉,说法院也奈何不了他,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2-11-04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出借人明知他人借钱赌博而向其借款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偿还该笔借款。该笔借款属于非法债务,法院不予保护。如果当事人不知情的,则法院可能会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对于是赌债负有举证义务,否则会被认定为不是赌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因赌博而欠的钱可以不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对于是赌债负有举证义务,否则会被认定为不是赌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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