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借名买车,对方现在人和车都失联了,车和车贷都我名下,可以报警把车子找回来吗

综合法律 2022-11-04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的
  • 不可以买,须还清贷款后进行出售。。当事人在办理车贷时,已经将汽车产权转交给了贷款机构。贷款人只有汽车的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贷款未还清:车辆使用权归购买人所有;车辆产权证质押在银行;车辆产权在贷款未还清前归银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购车人车贷还不上,出借人是没有权私自把车辆开走的,出借人把车开走的行为违法,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不是私自占有车辆,将其开走。
    法律依据:购车人车贷还不上,出借人是没有权私自把车辆开走的,出借人把车开走的行为违法,车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不是私自占有车辆,将其开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梅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