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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一线工人十月一号到四号为三薪,可是五六七为单薪,不上班就得写请假条,或者用年休假,否则按旷工,请问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04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 如果劳动者的请假理由不合理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则单位可以不批准,劳动者不去上班按旷工处理是合法的。旷工行为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违法规定不批的,则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请的是事假,是否准许假期的权利在于用人单位,不去上班按旷工处理合法。旷工期限长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请的是病假,医疗期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须用人单位批准即可享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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