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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给承包人问后粮食补贴该归谁

农林牧渔 2022-11-04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流转后,补贴该给承包人。承包人依法享受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根据农村土地流转项目来补贴,每亩补贴标准是100元,但是地区不同,补贴标准会有所差别。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仍然属于集体所有,同时承包地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土地流转后,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征地补偿费中的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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