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期间我俩都同意离婚了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么

离婚 2022-11-04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的。双方带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方可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去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的审理与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诉讼离婚手续一方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一方不能办理。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如果只有一方到场,民政局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依法不予受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起诉离婚后,一般不需要去办理离婚证,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会有离婚判决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如果判决不准离的,可以协议离婚,去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