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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快递电话说是法院寄的说要签名签收

诉讼 2022-11-04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怎么回事收到传单呢

  •   
    1、只要法院按照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载明的地方依法送达了,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也视为送达;



      
    2、如果是一审判决,送达之日15天内没人上诉,一审判决就生效;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电子送达后没人签收,法院会选择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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