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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个人账户期限

综合法律 2022-11-04 13: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院冻结个人账户后会议法律文书的方式通知个人。但如果是刑事案件,没有必须告知被冻结账户者本人的法定程序义务。是否告知,需要根据案件需要和实际情形而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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