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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决定时间是多久

诉讼 2022-11-0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是三个月。若是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赔偿的起诉期限三个月,自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赔偿的行政诉讼,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要求赔偿的请求。上述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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