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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在工厂受伤了!但是我不是那里职工。工厂有责任吗

工伤赔偿 2022-11-04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干活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来赔偿;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参保的,则由单位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对该伤害负有责任的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劳动者在工厂里受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工伤,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损伤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人造成的工伤,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都可以主张;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不属工伤单位也有责任的。一般来说,即使没有认定为工伤,但是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的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用人单位负有保护员工安全的义务,因此可能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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